是指借款人提供的抵質押品產權明晰、足值、易變現,用于消費或中長期投資經營項目,由我公司提供融資擔保委托銀行發放的貸款業務。
受理條件:
1、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,有固定和詳細的住所及聯系電話;
2、無不良社會行為記錄,信用良好,具備近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;
3、提供我公司認可的擔保;
4、在貸款行開立了人民幣個人結算帳戶;
5、經營的項目及產品市場前景好,經濟效益佳;
6、企業經營狀況、財務狀況良好;
7、其他貸款擔保條件。
產品特點:
針對經營相對偏弱,或者經營情況無法完全核實的各類企業或個人進行授信,項目評審偏重于抵質物價值與變現能力。
產品適用對象及申請條件:
除與流動資金貸款擔保產品一致外,抵押人提供的抵質押物應當符合以下條件:
1. 擬抵押不動產權屬清晰,權屬證書或其他權屬文件完整、真實、有效,并能夠依法辦理抵押登記;
2. 擬抵押不動產原則上為長春地區臨主街商業用房,價值充足,容易處置變現;
3. 擬抵押不動產租金收益可以覆蓋項目貸款利息及擔保費;
4. 擬抵押資產評估價值一般不超過1000萬元;
5. 可辦理的抵押登記需為******或第二順序。
借款人需要提交的資料:
與流動資金貸款擔保產品所提交的資料一致。
授信額度:
原則上不超過擬抵押資產評估價值的60%;
擔保期限:
一般為1年。
審批時效:
自借款人申請資料提交齊全之日起12個工作日內我公司完成貸款擔保審批。
擔保費率:
不超過銀行貸款合同中貸款利率的50%。
風險抵押金比率:
為銀行貸款合同金額的3%,貸款結清后退還給借款企業。
反擔保措施:
該產品依據借款企業、關聯公司、股東以及實際控制人等的資產或權利狀況靈活設計反擔保措施,但主要反擔保為房產辦理抵押登記。